在育儿假政策中,父亲的角色也被包括在内,这反映了父亲从工作场所回到家庭,更多地参与育儿事务,并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过程,如果生孩子是女人的事,那么养孩子就是夫妻共同的责任,增加男女共享育儿假,是改变传统观念,促进男女平等的有力举措,同时也是减少社会对女性偏见,缓解女性就业压力的积极尝试,那么,什么时候可以请育儿假?育儿假可以请多久?
一、什么时候可以请育儿假?
育儿假从孩子出生时就可以开始执行,育儿假在“三周岁以下”休完,“三周岁以下”是指子女自出生起的36个月(含)内,最后一次须在子女满36个月(含)内休完,子女年龄超过36个月后就不再享受。
二、育儿假可以请多久?
1、子女分别在0—1周岁、1—2周岁、2—3周岁,夫妻双方各休10天育儿假。
2、夫妻育有多个3周岁以下子女的,不以孩次累计增加育儿假,仍执行夫妻双方各10天的育儿假。
3、育儿假10天指累计10个工作日。
三、育儿假是强制性的吗?
有28个省市区已全部通过《家庭控制办法》修改,在是否必须休产假问题上,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
第一,父母必须休假,现在大多数省都是如此。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9条对依法生育儿童的夫妇给予5天育儿假,直至孩子三岁,以儿童一岁为准。
根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8条,雇主向配偶提供一年十天以上的育婴假。
其次,父母假期的实施应当得到鼓励,而非强迫,重庆,吉林,青海已经有过类似的做法。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2条对条件允许的地区和企业、事业单位实施“双休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照《通知》的要求,吉林地区的一些公司,有权取消职工的产假。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3条规定:“父母在产假、看护假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向父母提供一年内的育婴假,直到孩子满1岁为止;在孩子满6岁之前,父母双方各有5-10天的育婴假,“从这一点来看,在重庆,想要请产假,必须有得到工作单位的批准。
《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对未满3岁的家庭,雇主应为其配偶和配偶提供一年15天的育儿假。
因此,并非每个区域都必须有一个产假,当然,对于那些有规定的假期,就不用写什么红头文件了,在各地人力资源部门的官网上,一旦有了新的《计划生育条例》,就要立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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