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女员工,很多人都会有一个生育的过程,如果是因为怀孕的时候身体出了问题,导致了流产,法律规定也是有流产假的,那么,小产假15天是带薪休假吗?流产怎么报销生育保险?
一、小产假15天是带薪休假吗?
没错,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女职工的产假为98天,生产困难的,可延长15天的产假;如果是多胎,则每多生一个孩子,可以延长15天的产假,妇女在妊娠4个月内堕胎,可享有15天产假;妊娠4个月内发生流产,可享有42天的产假。
2、第八条条文原文:对于已参加过生育保险的女性,其产假期间的生育补助费,应按其上一年度劳动者的月薪标准由其缴纳;对没有参加过生育保险的,企业应按其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向其发放,妇女职工因怀孕、流产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公司承担;不参保的,由雇主负担。
二、生育保险流产报销条件有哪些?
1、女职工在怀孕、流产、计划生育手术之前,应由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站的工作人员持申报材料到市劳动保障局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2、工作人员接受批准后,发放病历证明;
3、女员工在产假后30天内,由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持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在获得同意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向孕妇提供医疗和产妇津贴。
生育补助金、孕产妇医疗、计划生育手术、其他政府及地方规定的其他支出;
1)产妇福利:产妇补助为产妇在产假期间的薪酬,如果产妇的生育补助金低于其本人的,则由公司提供,产妇补助金是由女性员工每月的工资总额除以30,然后乘以产假。
2)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超过一年,且在其生产(堕胎)期间仍然参加医疗保险,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生育保险。
三、流产怎么报销生育保险?
1、女职工在怀孕、流产、计划生育手术之前,应由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站的工作人员持申报材料到市劳动保障局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2、工作人员接受批准后,发放病历证明;
3、女性职工休产假30日,由所在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站的工作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市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窗口进行工资结算;
4、经审批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为产妇提供医疗、生育津贴。
流产假期:妊娠不足两个月15天;妊娠少于4个月30天;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后发生死胎、死胎、早产不能存活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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