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医疗生育待遇的条件及待遇标准是什么?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下面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一、享受医疗生育待遇的条件及待遇标准是什么?
1、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按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申报登记人口计生信息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服务的,生育后可按以下标准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剖宫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
男性参职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缴纳12个月的基社会保,其未婚配偶可以享有同等的生育医疗费用。
2、享受生育补贴的条件和标准?
参保人员在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后,并连按规定按时缴纳住院补充医疗保6个月以,可享受下列生育津贴:
参保妇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一次性发放一千五百元;对已经获得计划生育证明的,一次性发放800元;
按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并取得计划生育许可证的男性职工,可一次性发放280元的休假津贴。
二、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1、女性职工在生育后,需要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到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2、女性职工休产假30天后,雇主或街道、镇劳动保障站的工作人员也可将生育证明材料交到社保中心保险窗口核实办理。
三、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生育保险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等,因为各地生育保险的政策不同,因此生育保险也有地方规定的费用,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是有一定的,其中的部分费用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的,在我国,生育保险是有一定的报销时限的,一般是在孩子出生后18个月就可以报销,但是由于各地的生育保险制度不同,报销的时间也会有很大的差别,生育保险的报销时间要看当地的生育保险基金。
四、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什么?
1、孕妇在孕期7个月或7个月以上的孕妇,如果不超过7个月,则可享受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
2、难产和剖宫产的产妇,额外享受半个月的优待。
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个婴儿,额外享受半个月的优待。
4、怀孕三个月以上,怀孕七个月以内流产、引产的,可以享受一个月的优待,三个月以内的流产,可以享受一个月的优待。
以上是享受医疗生育待遇的条件及待遇标准是什么?生育保险怎么报销?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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